關于做好2021年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1-0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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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教職工:
根據《關于做好2021年江蘇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每校可擇優推薦1人,需申報的人員對照文件要求進行申報,申報材料于2月8日上午下班前報校辦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
附件:關于做好2021年江蘇省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